华鑫股份(600621):华鑫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网络 时间:2025-05-31

  赋能乡村教育。2024年,华鑫证券教育助学计划——乡村教师培训班第七期在上海举办,来自贵州剑河、广西靖西◆◆■◆★、广西田阳◆★■■★◆、内蒙古宁城、云南武定五个结对帮扶县域的30名教师完成培训◆★◆。

  5、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11、本期期末数/本年发生额较上年期末数/上期发生额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财务指标及情况说明:单位:元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6★■■、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2024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经营层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5、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天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另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户永红,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规章★◆★■■。2025年4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据此,公司将紧跟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公司章程、有关议事规则等基础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与修订。

  2024年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6.61元,同比增加8★★◆.51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的意见■◆◆。

  对于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对其拥有的投资决策权及可变回报的敞口等因素后,认定对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拥有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有: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事先在秘书处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任一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管理★■■■,全面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让投资者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加强与大股东、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方面的沟通,不断完善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以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及投资者来电、来访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履行公众公司应有的责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接受股东、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四★■、议案的表决投票,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由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书。

  1、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公司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6)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7)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8)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9)公司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10)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预案■■★;(12)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预案;(13)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14)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15)公司经营层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2024年,公司坚持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外化于行的重要举措,把握乡村振兴这一主线,按照“知乡村所需,尽华鑫所能”的原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共同绘就乡村发展新图景。2024年以来◆★◆,公司围绕组织、消费、文化、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推进结对帮扶地区的乡村振兴工作。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于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会均予以认线年,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分别就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议题进行了审议■◆■★,形成的决议按要求进行了披露■★。

  拟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徐静,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在天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各项有关金融产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全权办理上述购买金融产品有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若公司未发生《公司章程》规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对外捐赠,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单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2025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

  1、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公司关于监事变更的预案★■。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3■■◆◆■■,876★■★◆◆■.91万元,同比增加8.91%★■■◆。

  (三)本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拟以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党建引领促融合。华鑫证券与贵州剑河★◆★◆、广西靖西、广西田阳、内蒙古宁城、云南武定五个结对帮扶县域的乡镇党支部签署党建联建协议★◆■★◆,精心搭建党建共建平台,以此作为深化合作、促进交流的重要桥梁。

  本议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2024年度◆◆★■■◆,公司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公司进一步健全合规管理体系★■,规范合规管理,强化合规责任◆★★,全面提升公司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公司积极防控相关法律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包括推进合规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注重重大风险和风险资产的穿透式管理及持续加强合规治企能力,充分发挥公司法律合规工作的价值■◆■■,为实现公司科技创新型金融服务商的愿景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具有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可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5]1269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5◆■◆■,388◆◆★■,601◆★.31元■◆◆◆。2023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00■★■◆★■,075■◆★,899.90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2◆★■■■,183,500.95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13◆■★◆★■,218■■■★◆,350.1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19,041,050.75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2023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147,465,002.99元后,2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71,576,047.76元◆★★。

  2024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预案;(2)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预案★◆;(3)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有关规定,定价体现了公平原则,有关信息均及时披露,未发现董事会所作的关联交易决议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发布《公司法》(2023年修订)◆■◆,自2024年7月1日施行。为与其相衔接■◆■,2024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新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与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监局及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通过中介机构及专管员的有效及时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线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32份■◆,定期报告4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B■■★。2024年度公司荣获第二十六届上市公司金牛奖“金信披奖”★★。

  (4)2024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天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量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消费帮扶促发展。通过消费帮扶,购买乡村特色农产品,帮助农民增收★★◆★■,既让帮扶地区真正受益,也提升了员工对帮扶地区的认知度和乡村振兴的参与感。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预案。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经营管理事项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与相关方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利润分配★★◆★◆。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积极落实《公司法》《证券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在公司治理上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架构及机制建设,完善董事会的运作方式、职权行使、工作程序和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规范公司运作。

  (2)2024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丁启新,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拟同意支付天职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人民币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25万元,合计人民币163万元★◆★★■。

  二★■★、本次大会所需表决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公司关于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的议案》《公司关于修改的议案》《公司关于修改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各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38.86万元★■,同比减少8.03%。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人民币15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25万元,合计人民币183★★★■◆◆.8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决定,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已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在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下,公司进一步聚焦证券主业,坚持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的核心战略◆◆■★,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有效推进收入结构和利润结构转型★■。

  (一)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激发美丽乡村新活力。华鑫证券捐资帮助广西靖西、广西田阳、内蒙宁城等修建仓库和社区安全配套设施■◆、村民活动中心。此外,还帮助云南武定爱心食堂的建设■★■◆,关注老年人的饮食健康和社交需求,体现对乡村的关怀。资助剑河县文联文学和文化活动,围绕提升乡镇村民的文化生活体验,结合各地独特的文化特点和丰富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帮助当地搭建起文化活动的宣传平台,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激发乡村文化的内在活力。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能秉公守法★■◆,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议案进行审议时,应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2024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②公司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③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④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⑤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⑥公司2024年度内控评价实施方案;⑦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⑧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的总体情况■■◆◆★、审计工作中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在2025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51%,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0.74个百分点。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拟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具体执行操作时将会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内部控制措施:1、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其在战略规划★◆★◆■、审计监督、薪酬考核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整合审计、纪检监察、合规、法务等资源,构建廉洁从业“大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坚持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的核心战略,本着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和■■■“控风险、立特色★■★、增收益”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做优做强公司各条线业务,稳步推进收入结构与利润结构转型,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探索差异化发展和特色化经营的路径,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了经营发展实际及业务发展目标、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了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2024年度★■★◆★★,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先后召开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电话◆★、邮件、现场接待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了多次有效沟通,2024年公司业绩说明会共回复问题16个,回复率100%;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问题73个,回复率100%。公司致力于客观公正地向资本市场传递本公司投资价值,努力提升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二)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天职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将继续按照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推进公司治理建设■◆,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规划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以届时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是: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060★★■★◆◆,899,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78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82★★■★★◆,750,144.78元。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为110,333,526.37元(含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7,583,381.59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0%,尚余1★★■◆,088◆◆,825,902.98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三、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与会股东应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公司经营战略的进一步有机融合,优化社会责任管理架构,不断完善自身社会责任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强化以金融力量服务国家“双碳”战略★★,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经营模式◆◆◆■,将社会进步◆★★★★、环境改善与自身发展紧密相连★◆■◆■,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共同持续推动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的互促互进,为构建可持续发展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017◆★■■■★.09万元,同比增加4、总资产

  本期与上一期审计报酬变动减少人民币20.8万元,主要系公司减少了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期货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全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酬★■◆◆■,减少了华鑫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审计项目■◆◆★◆■。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3)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4)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5)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6)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7)关于控股子公司华鑫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歇业清算的议案。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一、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对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进行学习■◆★★,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监管要求◆◆◆,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勤勉尽责,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督促管理层落实公司战略的实施◆■■■◆,努力推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争取为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表决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详见公司2025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或书面材料◆■★。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同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控规范配套指引》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内控测评及监督◆★■,推动制度的执行落地,优化更新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切实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促进公司风险管控能力提升。

  天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及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024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预案。

  天职所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其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5万元,合计163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385,223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增加17.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3,877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增加8.91%;营业总收入227,331万元,同比增加12◆■.97%■■★◆■,其中营业收入1,167万元、利息收入57,089万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69,07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39万元,同比减少8.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017万元,同比增加108■■◆◆.48%。

  (3)2024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①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②公司2024年上半年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另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听取了《对公司2024年度上半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的书面评估意见》◆■。

  2024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①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②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上海金欣联合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③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